注:1、根据《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若基金
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1 元(含本数,以
C 类基金为依据), 则基 金须 在 15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
2、 本次 分红 方案 : 每 10 份 A 类基金份额派发红 利 0.13 元, 每 10 份 C 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3、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
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 【2016 】1863 号)变更注册并实施转型 。 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于 2017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
2、本次红利款将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 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 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
3.3 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内,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
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 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
3.6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 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免长途通线 风险 提示 : 基金 管理 人承 诺以 诚实 信用 、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